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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办 [2025] 27号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5/05/13 3.6k 阅读 64 点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就冯艳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桩作为重要的配套设施,已成为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冯艳红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优化充电桩布局、提升建设效率、加强后续管理等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此,我们完全赞同并积极采纳。

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部门正在稳步推进充电桩项目建设,目前在建的包括双塔区新华路老客运站、文化路新客运站、他拉皋农村信用合作社、北票市客运站及建平县客运站等多个地点,共建有110余个充电终端,为我市充电桩的发展建设贡献了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全市充电桩规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布局,扩大覆盖范围。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趋势,集团将加大投入力度,优先在充电桩需求较大的区域增设充电设施,进一步提升覆盖率。二是加强政策协同,形成共建合力。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充电桩建设与城市规划的深度融合,构建协同高效的建设体系。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是我市绿色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朝阳交投集团履行社会责任的使命所在。我们将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打造覆盖广泛、高效便捷的充电网络,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绿色低碳出行贡献力量。

领导签字: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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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