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电公司:
现就刘树乾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推进乌兰白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联网工程推进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经过我们调查了解,国网朝阳供电公司已于2024年12月份就该项目工程向喀左、凌源两地路政执法大队征求了意见。喀左、凌源两地路政执法大队分别于2024年12月25日和27日复函国网朝阳供电公司,表示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基于此,交通运输部门原则上同意乌兰白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联网工程项目的建设。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我们将结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有效配合工程项目的进展。同时,我们将秉持主动服务的理念,将许可审批、监管工作前移,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承诺,将全力以赴确保电网工程加快建设、尽早投产,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特提出以下要求:
1、涉及跨越国、省干线公路的部分,需严格遵循《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辽宁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路路政管理技术标准》(JTG 4110-202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等技术标准。塔基需设置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外,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杆(塔)拉线、基础墩、支撑杆(塔)和其他突出路面的结构物。
2、架空输电线路与公路相交时,以正交为宜;若必须斜交,其交叉的锐角应大于45度。当公路从架空输电线路下穿过时,应从导线最大弧垂点与杆塔间通过,并确保输电线路导线与公路交叉处的距路面垂直距离不小于7米(依据66千伏电压标准)
3、请按照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审批的相关要求,办理路政许可手续。
领导签字: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