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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发〔2023〕99号关于印发朝阳市燃气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整治举措的通知

2023/08/09 3.5k 阅读 284 点赞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朝阳市城镇燃气事故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落实举措如下:

一、开展问题车辆整治

整治内容:整治未经许可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从事燃气道路运输;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承运燃气;8月底前完成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承运燃气的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

(一)开展隐患排查。8月份开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燃气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起底式、无死角、全覆盖、揭盖子的排查整治,督促燃气运输企业强化运输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车辆技术维护,坚决把好“源头关”。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从事燃气道路运输(长期推进)、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承运燃气(8月底按照表格要求完成排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清单,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制定执法计划。执法部门将燃气道路运输安全执法纳入执法计划,按照计划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入企检查和路面检查。执法方式包括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蹲点式排查等。(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签订企业承诺书。全市执法部门通过开展企业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承运企业,发放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宣传非法运输燃气的危害和源头单位管理的有关要求,并与相关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制定举报奖励办法。研究起草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运输燃气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局安全质量监督科)

二、开展宣传和业务培训问题整治

整治内容:整治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不到位,使用群体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整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执法队通过各类媒体告知公众非法运输燃气行为的社会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和举报非法运输燃气线索,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非法运输行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强化培训。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执法队要将燃气运输安全检查纳入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好业务培训;督促燃气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开展作风问题整治

整治问题: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中“重留痕、轻实效”、文件在机关“打转转”、检查浮于表面、发现不了问题等形式主义问题;缺乏主动服务企业精神、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回避矛盾等官僚主义问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强化督导检查。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压紧部门、企业责任。将排查整治压力传导到基层和社会末梢,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市局安全质量监督科、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强化执法领域问题整治。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考核,严肃执纪问责追究。(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附件1.承运燃气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情况排查表(主管部门填报)

附件2.燃气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清单(主管部门填报)

附件3.燃气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执法成果清单(主管部门填报)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承运燃气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情况排查表

附件2:燃气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清单

附件3:燃气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执法成果清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