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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发 [2023]51号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司机之家”建设项目审验的通知

2023/04/05 1.6w 阅读 178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总工会:

根据《辽宁省交通厅  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着力推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交发展发[2020]49号)的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市总工会于5月下旬,对各地上报的2023年“司机之家”项目进行审验。通过验收的项目,将上报省主管部门备查。

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工会组织对本地区2023年度上报的“司机之家”项目进行预审,参照经省验收合格的建平天诚运输有限公司“司机之家”、喀左富达“司机之家”和北票亿融物流有限公司亿融“司机之家”建设项目,从标识标志、餐饮服务、休息服务、停车服务、安保服务、宣传教育、配套服务、工会组织建设等全面考核,建设功能实用、布局合理、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的“司机之家”,不断改善货运司机的工作休息环境和条件,促进全市道路货运行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

附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着力推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总工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加速推进“司机之家”建设 着力推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