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按照《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市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聚焦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的全面胜利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研究出台落实举措,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2.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各领域和全过程,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平安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发挥各级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和督促指导,定期研判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经济协调发展,保障上级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4.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市、县两级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和督促指导。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细化实化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任网格和监管企业清单。
5.健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应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局党组成员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制,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推动企业持续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
三、深化防范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7.统筹做好全国“两会”、国家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以及春运、汛期、台风、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强化预警预防、值班值守、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
8.严格落实《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重点领域的22项重大风险清单,组织形成本地区本领域监管企业清单并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制定重大风险“一张图”“ 一张表”,持续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
9.加强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交通运输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管控。
10.强化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定期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对典型事故一事一分析,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四、持续不断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
11.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执法。健全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将安全生产执法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县(市)区任务分工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力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12.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强力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全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13.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转包、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应急、市场等部门以及地区间联合执法和协作机制,推进建立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
五、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14.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以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压实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重点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15.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两客一危”安全监管,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行为监督。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网约车安全监管。加强危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动态监管和电子运单的应用。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安全管理,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强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切实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16.强化公路运营安全监管。加强国省干线公路重点路段巡查排查频次,加强公路安全设施的检查,消除道路运营安全隐患。提升公路隧道养护和运行管理水平,管控公路隧道运行安全风险。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加大源头治超工作力度,对“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17.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履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四个清单”,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专项行动,确保施工安全。持续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18.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持续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实现上年发现的干线公路危桥改造率 100%,当年新发现危桥处置率 100%,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9.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继续依法推进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素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活动进一步扩大企业覆盖面。
20.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水平。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做好“春节、春运”、 全国 “两会”、“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及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及时高效开展水毁抢修、除雪防滑作业,保证交通运输大动脉安全畅通。
2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完成好消防、禁毒、森林防火、反恐怖防范、综合治理等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任务,保障全系统的安全稳定。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直属单位要根据本要点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加强工作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