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3〕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安排我市省以上资金42139.7万元,其中“以奖代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21283.5万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868.4万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资19987.8万元。请你们加强计划管理,确保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年度重点任务。
一、做好资金和项目分解落实
请按照《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补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和《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分解落实和事前、事后备案。
二、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请按照计划任务安排,抓紧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招投标等工作,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工期。进一步加强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度,落实好“七公开”制度,强化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任务目标。
三、强化专项资金保障
请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施工进度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对未达到要求的,省将在后续资金安排中根据相关制度办法核减地区农村公路资金。“四好农村路”奖补资金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严禁将奖励资金用于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支出。特别是示范乡镇奖励资金,应由相关乡镇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批复下达,不得无资金使用计划而直接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乡镇。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