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绩效运行情况和省转移
支付资金到位情况的报告
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省厅要求,我局自接到《关于上报绩效运行监控表、监控报告和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通知》起,立即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和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调度工作,此项工作目前已完成,现将绩效监控报告及省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上报给你们,请审阅。
附件1:2020年度朝阳市农村公路管养和农村公路建设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附件2:2020年度中央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统筹退坡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附件3:2020年度城市公交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附件4:2020年度朝阳市帮扶交通企业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附件5:朝阳市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表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30日
联系人:霍丽淑联系电话:1350421265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度朝阳市农村公路管养和农村公路建设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2020年朝阳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转移支付资金金额总计33,701.4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2,966.4万元,,合计资金66,667.8万元。
2.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20年度预算绩效总目标为66,667.8万元,年初预算数66,667.8万元。一是完成农村公路管养项目资金33,701.4万元,其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本支出4980.6万元(含公路段在职及离退休、交通助理基本支出);县级公路小修保养601.18公里日常养护支出1503万元;农村公路管理12449.56公里养护支出1107.4万元;农村公路781.4公里大中修支出26,110.4万元。1-6月执行3281.8万元,1-6月执行率9.7%,全年预计执行100%。二是完成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2,966.4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路面工程830.9公里、桥梁工程6522.9/179座,过水路面9046延米/407处,资金26082.2万元,用于危桥改造工程461.5延米/14座,资金1017.4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安防工程1595.5公里5866.8万元。1-6月执行81.7万元,1-6月执行率0.2%,全年预计执行100%。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经[2016]50号)、《辽宁省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预算及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合理使用。
三、综合监控结论
2020年度我单位农村公路转移支付项目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资金管理及使用整体情况良好。
四、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6月转移支付资金实际到位3363.5万元,资金整体到位率5.04%,预计下半年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6月转移支付资金共执行3363.5万元,到位执行率100%。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经[2016]50号)、及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6月完成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基本支出3363.5万元。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6月绩效目标完成率占到位资金的5.04%,全年预计完成100%。
附件2:
2020年度中央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统筹退坡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财政厅通过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我市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统筹退坡资金共计734.6万元,其中朝阳万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公交车6台,补助资金60万元;朝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村客运站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农村客运站31个,补助资金615万元;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298台,补助资金59.6万元。具体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如下:
1.预算指标
《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统筹退坡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0〕338号下达省统筹退坡资金734.6万元。
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表
| 序号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 |
用途 |
行业管理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 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统筹退坡资金 |
|||||
| 1 |
辽财指经〔2020〕338号 |
60 |
购置城市公交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万联公交 公司 |
| 2 |
辽财指经〔2020〕338号 |
615 |
农村客运站改造升级 |
市交通运输局 |
交投集团 |
| 3 |
辽财指经〔2020〕338号 |
59.6 |
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合计 |
734.6 |
||||
2.绩效目标情况
我局按照市财政局核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具体要求,在提出相关资金分配意见的同时,参照财政部确定的绩效目标表和资金额度,确定我市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
2.组织过程。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现场评价中,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评价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公交企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综合监控结论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除目前资金没有全额到位,我局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数1175.92万元,获省统筹退坡资金补贴734.6万元。补贴资金已到市财政。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朝阳万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年度购置纯电动公交车6台,其中2019年7月购置1台、8月购置1台、11月购置4台,全部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目录”。购置总金额340.8万元,车辆运营状况良好,获省统筹退坡资金补贴60万元。
2、朝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村客运站升级改造项目,分别位于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北票市、凌源市、喀左县、建平县,共计31个客运站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客运站主体升级改造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作正在进行,将保证客运站功能的基础上,开展旅客运输服务、运输组织、中转换乘、物流信息收集和发布、农村小件物流及冷链物流、电商产品展示、代销代购、农产品收储及中转、旅游集散、旅客休息和当地特产展售等业务,预算改造资金706.98万元,获省统筹退坡资金补贴615万元。
3、城市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招投标,对县(县级市)未安装驾驶员防护隔离设施的公交车进行安装工作,计划2020年末前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结合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情况,切实保证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实现。
2.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安排下一年度生产建设支出预算。
3.绩效评价结果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将及时在省交通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3:
2020年度城市公交节能减排补助
资金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朝阳市2020年度城市公交车节能减排补助项目预算资金633万元,用于安排我市城市公交车新能源车运营补贴支出。绩效总体目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补助,遏制燃油公交车数量增加势头;鼓励公交公司在新增和更换城市公交车时优先选择、使用新能源公交车,推动新能源公交车规模化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贡献。2020年省预算资金63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末到位资金633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了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召集局直行业主管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各局直行业主管单位和资金使用单位是专项转移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求各行业主管单位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对资金使用单位上报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抽查及汇总,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后上报省厅。
组织过程
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我局分解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进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
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行业主管单位通过督促检查、进度报送等方式对车购税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我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提出纠正意见,敦促项目实施单位予以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综合监控结论
所有的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完成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时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通过自评报告可知我市2020年度城市公交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超额实现:城市公交补助逐年降低,鼓励公交公司在新增和更换城市公交车时优先选择、使用新能源公交车;2020年度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有99%为新能源公交车,有效遏制了燃油公交车数量增加势头,推动了新能源公交车规模化推广应用,促进了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实现公交行业稳定发展。
四、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数633万元,朝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302万元、朝阳县新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60万元、朝阳万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9万元已下达、建平县64万元、北票市36万元、喀左县162万元,全部拨付到企业,拨付率100%。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0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指标已下达,实现了年度资金总体目标,到位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专项指标633万元,均已由市财政局转移分配至各县(区)及行业管理部门,全部拨付到企业,拨付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各资金使用单位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良好,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工作由各市政府主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提供行业有关数据资料,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发放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营补贴。2020年度专项指标633万元,已执行63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精神,辽宁省财政厅、辽宁交通厅、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国家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市人民政府是实施节能减排资金补助政策的责任主体,为确保补助政策保持连续性、减少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推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目标,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城市公交新能源车的运营补助。市财政、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政策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截止到2019年12月末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74台,其中新能源车辆73台,新能源车辆占新增及更换公交车的比例为99%,超额完成绩效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公交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比例达到99%,全部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目录”。
(3)项目实施进度
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99%,按期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公交公司运营情况得到改善,社会公众公共出行成本降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公交公司运营情况得到改善,社会公众公共出行成本降低;补助持续发挥作用期限大于等于5年,对地区经济社会节能减排产生长期影响力。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营补贴有效的提高公众节能减排意识,改善公众出行体验。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公交企业在新增加和更换城市公交车时优先选择、使用了新能源公交车,推动了新能源公交车规模化推广应用,促进了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贡献。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城市公交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5年,对地区经济社会节能减排影响力是长期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社会公众对城市公交满意度较高,公交车运营企业对政府相关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六、绩效监控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结合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情况,切实保证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实现。
2.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安排下一年度生产建设支出预算。
3.绩效评价结果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将及时在省交通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监控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支出评价各级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3.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以此次绩效自评为契机,强化结果应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评价结果,巩固评价成效,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好的促进我省绩效评价工作的发展。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4:
2020年度朝阳市帮扶交通企业资金
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0]52号)文件精神,并我市重新摸底核实,我市帮扶企业资金预拨217万元,实际使用数213.65万元,于2020年3月资金全部拨付到企业,资金到位率100%。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控基础数据收集
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0]52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城市公交企业运营车辆进行调研,企业填报《朝阳市城市公交企业运营车辆明细表》、《客运企业帮扶资金发放明细表》和《朝阳市包车企业帮扶资金发放明细表》,明确各局直行业主管单位和资金使用单位是帮扶资金使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资金使用单位上报的数据结果进行审核、抽查及汇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组织过程
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我局分解下达的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进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
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行业主管单位通过督促检查、进度报送等方式对帮扶资金实施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我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提出纠正意见,敦促项目实施单位予以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综合监控结论
2020年度帮扶交通客运企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完成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时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通过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可知我市2020年度帮扶交通客运企业资金绩效总体目标完成较好,加强企业防疫防控,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实现公交行业稳定发展。
四、预算进度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公交企业帮扶补助资金
公交企业帮扶资金实际使用33.05万元,均已由市财政局分配至各县(区)及行业管理部门,其中:市直企业17.82万元、朝阳县1.77万元、建平县2.04万元、喀左县3.18万元、北票市3.55万元、凌源市4.69万元。补贴标准按城市公交、县(县级市)公交分别为:600元/台、300元/台;单户企业最低补助标准为5000元。
(2)客运帮扶补助资金
客运企业实际使用183.06万元,其中:市直企业61.15万元、朝阳县25.62万元、建平县24.6万元、喀左县12.86万元、北票市28.19万元、凌源市28.18万元。补贴标准为班车客运企业按省际、市际、市内分别为:2800元/台、2300元/台、2000元/台;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按省际、市际、市内分别为:1000元/台、800元/台、600元/台;一级客运站100000元/个,二级客运站50000元/个。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各资金使用单位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良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资金发放工作由各县(市)区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提供行业有关数据资料,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发放。2020年度帮扶资金指标213.65万元,已执行213.65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0]52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各县(市)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是实施帮扶资金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为确保尽快落实交通客运企业复工复产,减少疫情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工作,规范帮扶资金的使用和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1.公交帮扶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20年3月30日,全市公交车763台,按照600元/台标准补贴车辆297台、补助资金17.82万元;按照300元/台标准补贴车辆441台、补助资金13.23万元;4家公交企业按照单户最低补助标准5000元,获补助资金2万元,较好完成绩效目标。
2.客运企业帮扶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各资金使用单位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良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资金发放工作由各县(市)区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提供行业有关数据资料,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发放。实际拨付180.6万元,已执行180.6万元,执行率10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帮扶资金按照要求拨付到企业,促进企业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和恢复营运工作,使交通企业按照政府要求逐步恢复营运,对其他行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提供了交通保障。
六、绩效监控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结合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情况,切实保证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实现。
2.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安排下一年度生产建设支出预算。
3.绩效评价结果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将及时在省交通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监控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支出评价各级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3.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以此次绩效自评为契机,强化结果应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评价结果,巩固评价成效,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好的促进我省绩效评价工作的发展。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