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智达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的请示》的批复
朝阳大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朝阳智达交通枢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已收悉。为保障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实施机构和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批复》(朝政[2017]104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朝政[2018]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14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财政部令第32号)、市国资委与市交通运输局签署的《朝阳大运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监管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经研究决定:
同意朝阳大运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朝阳智达交通枢纽有限公司依照增资扩股方案实施股权改制。
同意按照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通过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公开方式募集招选社会资本,确定产权交易的社会资本方(投资方),并一次性完成该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招选及产权交易工作。
特此批复。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