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范围 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企业在职职工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证书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2000元。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申请材料 社保卡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复印件。
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 0421-2638861
北票市 0421-5877899
凌源市 0421-6806020
朝阳县 0421-8996109
建平县 0421-7815845
喀左县 0421-4829396
双塔区 0421-3990511
龙城区 0421-37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