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求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法制人社建设。
一、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工作。按照《学习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要求,利用报纸、广播电台、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及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召开现场会积极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关于农民工欠薪案件实施“四清零”“四兜底”工作机制的通知》(辽农工发〔2019〕14号)等制度文件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2021年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42件,为6888名农民工追偿工资6074.88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共2件。
联合开展了“根治欠薪使命必达”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2项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42户、涉及劳动者6120人,其中农民工5330人,发现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23件,涉及农民工85人、追偿工资142.7万元。
二、完善并落实“三项制度”。依据市政府关于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程序规范,规范自由裁量权, 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做好行政审批工作。2021年度市本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总体情况:2021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33件次,其中特殊工时审批33件、市本级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业务。
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争议案件、重要协议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提供法律服务。2021年受我局(除各县区)委托,参加合同审核3件、出庭应诉45件、出具行政复议书1件、法律咨询2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