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新闻要闻新闻要闻

我市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标准

2021/09/16 1.0w 阅读 462 点赞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因工(公)致残人员护理费计发标准及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5号)的规定和2020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58元)水平,我市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调整为16974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保留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因工(公)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调整为33948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新闻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