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自4月3日正式启动,各县(市)区、各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并将人选推荐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次选拔对象为在我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驻朝的中直机关公务员和个事业单位工作队、军队系统人员、“两院院士”以外的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18年1月30日前已经退休人员五种情况不作为选拔对象。
选拔条件为:一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二是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此次选拔工作实行专业技术人员限额推荐,高技能人才不推荐的办法,所推荐的专业技术人选中企业和县以下基层单位人选均不得少于1名。符合条件且已经当选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不占用名推荐单位限额指标。
(详细情况可登录: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