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8月15日实现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省、市人社部门的工作部署,现公告如下:
一、备案人群:我市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外就医人员。
二、登记时间: 2017年6月16日—2017年7月15日。
三、登记地点: 登记备案人员到参保地医保局(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四、联系电话:
市本级:0421-2638918 双塔区:0421-3990608
龙城区:0421-3721310 朝阳县:0421-8996158
北票市:0421-5353444 凌源市:0421-6823136
喀左县:0421-4925211 建平县:0421-7832873
五、需携带的资料:
1、新办异地手续: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参保人本人居住地(异地)的暂住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居住证明(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长期居住证明)(四者选一)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在职职工需再提供长期异地工作证明。
2、已办过异地手续: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工作)人员约定医院申请表》原件。
六、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持卡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特此公告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