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职业培训质量,规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根据《关 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 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政府补贴项
目培训和补贴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 、加强各类职业培训补贴管理
2023年全市职业培训考核指标下发后,由培训机构组织, 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岗 位技能提升培训(受企业委托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劳动预 备制培训、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 学徒制培训七类培训的,可以享受政府补贴项目政策,申领材料 详见附件《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申领补贴提交材料清单》。具体
如下:
(一)就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创业培训补贴均由 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直补培训机构。各工种及等级 补贴、 GYB 和 SYB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022年朝阳市职业技能
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执行。
(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补贴 资金,补贴资金直补企业。按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初级工(五级)证书1000元、中级工(四级)证书1500
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三)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培训机构组织与培训学员签订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的,补贴资金可由培训机 构代为领取。预备制培训按照每人每学时5元的补贴标准执行。
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员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
生活补助。对于参加预备制培训未满18周岁的学员,培训合格 并取得预备制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 补贴。对于参加预备制培训的年满18周岁的学员,培训合格并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 贴标准的100%予以补贴;6个月没有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 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符合享受预备制培训政策的培训对象只 能享受一次预备制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且当年不能同时申 请其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学员生活补助可由培训机构代领
和代发。
(四)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由培训 机构申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直补培训机构。各专业补贴标准按 照每人每月1500元—2000元执行。具体培训专业目录和补贴标
准按省人社厅现行文件执行。
(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直补企业。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支后补 的办法。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企业预支不超过 50%的补贴资金(已达到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时间1个月 内未鉴定的,由财政将预支资金收回,完成职业技能鉴定(等级 认定)后重新核算补贴)。按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中级工(四级)证书5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三、 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参保地、户籍地、常住地、培训 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和作业证等)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 受不超过3次,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 一等级的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待遇中相同项目
补贴重复领取。
(二)对符合政府补贴项目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同一 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 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和作业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140元、
中级工(四级)190元、高级工(三级)250元、技师(二级) 370元、高级技师(一级)570元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考试 费用,由培训机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资金直补培训机
构。
四 、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
(一)加强培训券使用管理。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培训券
管理、使用制度,高技能人才培训每个班次培训券使用不少于
50%,就业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 型学徒制培训每个班次培训券使用数量不少于80%(承担高技能 培训的政府协议培训机构,在完成高技能培训任务后,培训券使 用数量不少于50%即可)。培训券使用管理结合我市实际,适时
调整,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为准。
(二)加强培训课时和学员考勤管理。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 培训机构培训课时的督导,每个培训班次须提供10次视频资料 和照片资料内容。凡验收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班次,该班次所有 学员一律取消申领培训补贴资格。要加大培训数据比对工作,凡 有培训时间重叠的学员,该学员一律取消申领培训补贴资格。各 培训机构要在考勤机中保存好考勤记录,以备人社、财政部门核 查。对于实地督导不符合培训要求的班次,按督导情况对培训机 构作出通报、限时整改、取消申领补贴资格的处理。对于同一培
训机构3个以上班次取消申请补贴资格的,取消其当年政府协议
培训机构资格。市本级政府协议培训机构高技能班次,由协议培
训机构属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督导、现场勘验,并向培训机构
出具不少于2次的《现场督导单》。
(三)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管理。 市、县职业技
能鉴定部门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加强对参加鉴定(认定) 考试人员信息核对工作,人社和财政部门要对第三方鉴定考试情
况现场抽查、现场评判理论实操成绩,在辽宁省技能人才评价工
作网、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和市级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合格人员数据库中认真查询学员获证情况,对重复申报同一 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考试的学员要取消其考试资格。政府补贴 培训项目实行“考培分离”原则,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 培训机构不得对本机构组织的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学员开展职业
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四)建立培训补贴公示制度。 各主管部门在每次拨付培训 补贴资金前,将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名称、人员名单、身份证号 码(隐藏部分号码)、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培训专业(工种)、 取得培训成果(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向社 会公示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切实
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申领补贴提交材料清单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申领补贴提交材料清单
一、就业技能培训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考勤机原始考勤记录、电子版考勤记录、纸质版考勤记录(须加盖 培训机构公章)
6.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数据库原件(由考试机构提供, 须加盖考试机构印章)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 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复印件(由培训机 构负责提供,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7.补贴申请表
8.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9.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 门分别存档)
二、 创业培训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考勤机原始考勤记录、电子版考勤记录、纸质版考勤记录(须加盖 培训机构公章)
6.创业培训学员成绩表(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管理部门提供,须加 盖管理部门印章)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由培训机构负责提供,须 加盖培训机构印章)
7.补贴申请表
8.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9.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 门分别存档)
三、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考勤机原始考勤记录、电子版考勤记录、纸质版考勤记录(须加盖 培训机构公章)
6.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数据库原件(由考试机构提供, 须加盖考试机构印章)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 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复印件(由培训机 构负责提供,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7.培训机构为企业出具的非税收入统一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8.补贴申请表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培训补贴用)
10.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鉴定补贴用) 11.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 门分别存档)
四、 高技能人才培训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考勤机原始考勤记录、电子版考勤记录、纸质版考勤记录(须加盖 培训机构公章)
6.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数据库原件(由考试机构提供, 须加盖考试机构印章)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
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复印件(由培训机 构负责提供,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7.补贴申请表
8.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9.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 门分别存档)
五、 劳动预备制培训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预备制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取得职业资 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印 章 )
6.补贴申请表
7.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8.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 门分别存档)
六、 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数据库(由考试机构提供,须 加盖考试机构印章)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由 培训机构负责提供,须加盖培训机构印章)
6.补贴申请表
7.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8.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门分别存档)
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1.申请报告
2.开班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3.学员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4.朝阳市政府补贴培训验收审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数据库原件(由考试机构提供, 须加盖考试机构印章)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 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复印件(由培训机 构负责提供,须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6.培训机构为企业出具的非税收入统一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7.补贴申请表
8.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培训补贴用)
9.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鉴定补贴用)
10.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11.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由培训机构和主管部 门分别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