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人社发〔2022〕3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创业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社规〔2019〕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根据《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和做好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函〔2022〕100号)和《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补贴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培训对象及范围
(一)培训对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毕业年度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被解救的被拐卖妇女等就业重点群体。
(二)培训对象年龄范围。男性年龄在16-65周岁,女性年龄在16-60周岁,已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除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参保地、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均可参加政府补贴创业培训。
二、培训方式
创业培训采取“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两种方式,其中“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主要针对具有创业意愿、但尚未有具体创业项目构思的潜在创业者,提供创业与创新精神、识别商机、评估创业能力和条件以及论证创业项目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主要针对具有创业意愿,且已经形成具体创业项目构思的潜在创业者,提供了解和掌握创办一家微小型企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创业培训职责分工
(一)市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创业培训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师资选派、创业培训教研室管理、不定期对全市创业培训项目进行质量抽查,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和出具创业培训补贴相关证明材料等工作。负责承担市本级创业培训机构的班期审核、督导和补贴发放工作。
(二)县(市)区创业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创业培训机构的班期审核、督导和补贴发放工作。
(三)创业培训机构负责参训学员资格初审、培训考勤和教学组织管理等工作。
四、创业培训师资管理
(一)将全市创业培训师资纳入朝阳市创业培训师资库,统一管理。
(二)市就业服务机构每年根据培训需要与聘请的创业培训讲师签订《创业培训授课权责书》。
(三)为保障授课质量和效果,由朝阳市创业培训教研室对创业培训讲师教案和课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创业培训班授课由市就业服务机构统一选派讲师。
五、创业培训教学管理
(一)创业培训开班管理。
1.创业培训机构开班前,须提前向所在市、县两级创业培训管理部门提交开班申请资料,经创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向市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师资派遣申请,市就业服务机构向创业培训机构发放《派遣创业培训讲师执行课程任务通知书》。
2.创业培训实行小班教学,“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班每班不超过30人,每班安排一名班主任。
3.每期创业培训班由市就业服务机构统一选派创业培训讲师并发放《创业培训讲师派遣任务书》。
4.“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由1名培训讲师承担24课时授课任务;“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由2名的培训讲师共同承担56课时授课任务,并指定一名教学主要责任人负责协助创业培训机构做好创业培训相关工作。
(二)创业培训教材。
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应使用由国际劳工局开发的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SIYB教材,保证学员人手一份SIYB教材。
(三)创业培训过程管理。
培训过程中,市就业服务机构将不定期对全市开展创业培训的班期进行督导,各县(市)区创业培训主管部门要采取现场核实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各创业培训机构负责学员考勤管理和组织教学工作。对未符合创业培训标准的班期将不予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核制度。
1.创业培训班期结束后,由创业培训讲师对学员考核认定。
2.创业培训考核内容:
(1)“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班学员应完成《创业培训构思书》。
(2)“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班学员应完成《创业计划书》。
3.创业培训班进行考核后,创业培训讲师应及时向市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创业培训考核结果,相关考核资料由创业培训机构存档。
六、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
创业培训机构应根据具有创业愿望或已创业学员实际需求,开展后续服务,通过电话、微信咨询、现场指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师、专家、创业导师、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帮助学员提高创业成功率和企业存活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时,应填写《创业培训学员培训后续服务活动报告》并留存后续服务过程资料,后续服务资料由创业培训机构保管。
七、创业培训补贴
(一)补贴标准。按照《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朝阳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的通知》执行,即:“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24课时,最高补贴500元; “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56课时,最高补贴2000元。
(二)补贴支出范围。创业培训补贴费用支出范围包括教师授课费、租赁教室费、教学器材费、教材费、管理费、后续跟踪服务费、专家指导费等费用。
(三)补贴办法。创业培训课程结束后,创业培训机构向创业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创业管理部门根据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市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创业培训学员成绩表,向本地财政申请补贴。培训补贴按照《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和做好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函〔2022〕100号)规定执行。
(四)创业培训讲师课时补贴标准。
1.“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教学计划是24课时,实行单人教学并配备一名班主任,授课补贴50元/人、课时;每班期班主任补贴150元。
2.“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教学计划是56课时。教学实行组长责任制的双人同时教学并配备一名班主任,授课补贴50元/人、课时;每班期班主任补贴350元。
八、创业培训资料管理
培训机构应按照要求建立培训台账,监督评估工具表、培训班的考评等材料的保管工作,档案由专人统一负责管理,要主动接受和配合市、县两级创业主管部门开展的监察和评估工作。
附件:1.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学员培训班标准课程安排表
2.创办你的企业(SYB)学员培训班标准课程安排表
3.每日意见反馈表
4.创业培训学员培训班结束评估表(GYB培训班适用)
5.创业培训学员培训班结束评估表(SYB培训班适用)
6.创业培训学员培训结束评估统分表(创业培训讲师适用)
7.创业培训学员培训后续服务活动报告
8.《创业构思书》
9.创办你的企业(SYB)学员《创业计划书》评分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联系单位:朝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