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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1/11/08 1.7w 阅读 44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有效落实外商投资系列法律法规,推进生态发展和环境保护,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现将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朝阳市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规定》等3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废止《朝阳市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5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朝阳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6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 (version 2)


2.朝阳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6附件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