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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医保发〔2025〕36号 关于《关于公布2026年朝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12/09 1.6w 阅读 145 点赞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4号)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由此确定2026年朝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62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用于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平均工资(5624元/月)的300%,16872元/;最低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平均工资(5624元/月)的60%,3374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以5624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按4.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104元/年。

解读单位: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解 读 人:李雪飞

解读电话:0421-279180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