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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朝阳市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专家的通知

2022/10/25 1.0w 阅读 367 点赞

关于公开选聘朝阳市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大(中)专院校、研究

机构、企业机构、社会组织:

为加快建立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提升养老

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根据《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民

政局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组建朝阳市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推荐范围

结合我市实际,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主要在企事业单位、

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中选聘。

二、基本条件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与养老服务有关的建设、运营管理、生活服务、

设施设备等领域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社会公信力高,工

作责任心强,职业操守或学术操守良好,办事公道正派;

(三)熟悉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较好的

沟通交流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在养老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热心养老服务工作,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

(六)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工作职责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有意受聘担任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

的人员,登录“朝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专栏下

载并填写《朝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贴二寸彩色

正面免冠照片)。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需取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意见,由

所在单位在《朝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指定位置

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出具党风廉政情况意见。每个县(市)

区可推荐环境和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日常服务等三方面的专

家各不少于1人。

按照市民政局的组织部署,组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团

队,负责对申请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考察评价,提出初步评定

意见。

(三)提交材料。申报人将《朝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

家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位、执业

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党风廉政情况说明,申请

表同底照片2张,于2022年11月7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

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确定人选。市民政局将依据有关聘任条件,选定专

家人选,经网上公示后,择优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初定为3

年。

联系人:寇宝磊,联系电话:2616158,15124081890

地址: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A0731室)

邮政编码:122000

电子邮箱:CYMZSHFL@163.com

附件:朝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

朝阳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