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强化社会救助服务乡村振兴
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户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整合民政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十八大以来,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长7.6%,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1.7%;每年有8万户家庭、12万人口受益于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全市城乡人口150万人次。其中,2021年全年农村低保支出3582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292万元;今年上半年农村低保支出1663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682万元保障农村生活困难人群。
同时,积极调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6240元。城市特困救助供养每人每月提高到878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81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