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跨省通办”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作为“跨省通办”试点省辖区的朝阳市,男女双方当事人均非朝阳市户籍的国内居民且一方在朝阳市公安机关办理了《辽宁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可在《辽宁省居住证》签发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
例如,男方户籍在甘肃、女方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朝阳工作生活,如果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甘肃或青海办理结婚姻登记。按照试点要求,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持有效证件在朝阳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