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省道北杨线(房申至蒙古营大桥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05月21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 第一名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32265976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75 |
| 第二名 | 沈阳市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32318693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75 |
| 第三名 |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2354936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75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市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姓名 | 杨柳 | 丁冬玲 | 王健超 | |
| 证书1 | 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 编号 | 20221103421000003032 | 辽1632017201802586 | 辽121192000827 | |
| 证书2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编号 | 辽交安B19G01228 | 辽交安B22G01515 | 辽交安B21G00612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市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总工姓名 | 秦晓刚 | 徐哲伟 | 杨志远 | |
| 证书1 | 名称 | 道路桥隧 | 道路桥隧 | 道桥 |
| 编号 | 00192198 | 00477752 | 00183622 | |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业绩;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市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乙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企业业绩 | 朝阳市赤锦线(南大桥-老爷岭段)、朝葫线(长宝营子-凌凤广场段)修复养护工程 | 沈阳市沈海线(京抚线至于家房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一标段 | 盘锦市京抚线高升至莲花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投标函未填写补遗书编号未通过评审,杭州天禧公路养护科技有限公司因电子保函未提供验真渠道未通过评审,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银行保函未提供验真查询截图未通过评审。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5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5、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北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辽宁省北票市桥北街
联系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421-5832937
招标代理: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代理联系人:隋立栎
代理电话:0421-390779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单位:北票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辽宁省北票市振兴街西段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21-587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