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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2024年首季“开门红”工业经济稳增长奖补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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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工业经济首季“开门红”,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放假、稳生产,坚决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特制定2024年首季“开门红”工业稳增长奖补政策如下:

一、对首季产值增量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对首季规上工业产值或增加值增速在10%(含)、15%(含)、20%(含)以上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对企业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负责,对县(市)区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责。

四、由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提供产值数据,工信部门根据产值数据拿出奖补意见,分别报市、县两级政府审批后,于第二季度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至企业和县(市)区。

五、本政策由市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