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与管理,提升道路运输政务服务效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实行)的通知》(交运办函〔2022〕1606号)、《辽宁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管理实施细则(实行)》辽交服务规〔2023〕11号要求,自即日起,我市将全面推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运证通”APP认领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含各类别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等。与此同时,将不再发放相关纸质证照,原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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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朝阳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公告
2023/12/22 1.8w 阅读 154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