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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 朝交发 [2022] 65号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朝阳市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8/15 9.0k 阅读 136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完成国家和省政府部署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2]48号),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朝阳市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朝阳市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

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在接到《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2]48号)后,立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相关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重点任务

重点整治公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治超联合执法政策依然单独处罚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范围包括:公路领域相关收费主体。

三、政策指导

省交通运输厅整理形成了自查自纠政策依据,中央和省级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中央和省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已取消的中央和省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中央和省级降费优惠政策清单(详见附件2—6),请各单位对照清单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四、重点关注

公路领域收费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1.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是否存在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行为。

2. 在治超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停车费、检测费,以及未严格执行治超联合执法政策依然单独罚款等行为。

3. 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未发生实际路产损失的赔补偿等行为。

4. 在大件运输许可工作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桥梁荷载验算费用行为。

5.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是否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五、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排(2022年8月10日前)。结合本方案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要全面梳理涉企收费政策,做好涉企优惠政策措施、收费管理政策要求等宣传解读,引导企业知悉收费政策并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相关收费主体和管理部门开展本地区收费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内容要涵盖收费管理各项要求,做到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全覆盖、无遗漏。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用好12328、12345等热线电话,设立本地区专门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投诉举报、企业调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充分发现和暴露问题。

(二)自查自纠(2022年8月底前)。针对排查发现以及上级单位、其他部门转交的投诉和问题线索,要逐一核实。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转移,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从严从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及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将开展督促指导,对督促指导中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要一并纳入整改台账,加快督办整改。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屡查屡犯问题,深入剖析违规收费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分析问题背后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健全制度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解决问题。

(三)工作总结(2022年9月1日前)。各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系统梳理总结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源头治理违规收费情况、规范收费管理有关意见建议,填写《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详见附件7),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其中经验做法、典型问题不少于2个,于2022年9月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审计科),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统筹推进整治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传达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督促指导各地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物流对经济发展、生产生活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违规收费对经济秩序、营商环境的不利影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坚持边查边改、标本兼治,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同联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信息交流制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单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后、实施方案制定后1日内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并报送一名具体工作负责人。每月10日、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

附件:1. 朝阳市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公路水路领域自查自纠主要政策依据

3、公路水路领域中央和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4、公路水路领域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中央和省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5、公路水路领域已取消的中央和省级涉企收费目清单

6、公路水路领域中央和省级降费优惠政策清单

7、涉企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朝阳市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

附件2::公路水路领域自查自纠主要政策依据

附件3::公路水路领域中央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4::公路水路领域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中央和省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5::公路水路领域已取消的中央和省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6::公路水路领域中央和省级降费优惠政策清单

附件7:涉企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