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助企纾困工作的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助企纾困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我市交通运输业实际,制定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市交通运输业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4日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助企
纾困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助企纾困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助企纾困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我市交通运输业实际,帮助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困难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市出行需求减少、防疫支出增加, 营性道路客运量、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大幅下降,各交通运输企业亏损严重、经营困难。为帮助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和针对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政策,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行业内企业“应享尽享”、“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帮助企业稳定预期、纾困发展。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2、《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助企纾困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交财审明电[2022]38号)
3、《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 )
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2]15号)
5、 《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助企纾困工作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财审[2022]76号)
6、.《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等4个文件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朝政办发[2022]20号)、
三、工作任务
一是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和各地存在实际困难,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市统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政策》和《朝阳市2022-2025年费改税补贴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并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切实改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经营状况。
二是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2020年及以前年度中央车辆购置税结存资金及时用于支付工程款,减轻施工企业负担。
三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对接财税部门,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尽快享受系列政策文件中各项政策,确保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四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了解本地公交企业政府拖欠各项资金情况,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及时支付企业欠款。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行业困难,推动地方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五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并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建立完善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政策能够精准、具体、有效的执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研究吃透政策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红利有效传导至企业。要主动上门服务,指导行业企业用足用好扶持政策。
(三)做好疫情防控。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 两种倾向。通过实施“四个精准"“八个不得”疫情防控措施, 建立企业可持续运营环境,有效恢复和保持交通运输发展正常秩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发展。
(四)按时报送落实情况。
请各单位对照纾困扶持措施,按月填报交通运输系统纾困政策贯彻落实台账同时跟踪了解企业发展状况、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考虑及相关工作建议,形成月度总结报告。工作台账和总结报告(盖章扫描PDF版和电子版)于每月28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财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