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客运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日
全市客运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7月17日,丹东市东港市一客车驾驶员在孤山到东港行车途中,存在一边驾车一边托举哑铃行为,严重影响了行车安全,被有关网络媒体广泛传播,造成严重舆情影响。该事件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深刻汲取教训,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客运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局主要领导指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客运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坚决打击客运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清除一批道路客运源头安全隐患、查处一批极易肇事肇祸的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整顿一批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道路客运企业,健全完善协同高效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道路客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督促辖区运输企业切实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一线从业人员三类关键人员安全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考核,持证上岗。一线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严防冒险作业、涉险运营。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
(二)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客运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并对发现隐患问题落实闭环管理,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同时,针对季节性气候特点,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线运营。要加强驾驶员劳动保护,关爱驾驶员身心健康,防止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管控。督促客运企业落实营运车辆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推进应用卫星定位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确保车辆运行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
四、行动步骤
(一)自查阶段(2022年8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在8月底前完成首轮自查工作,切实加大对客运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整治力度,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二)集中排查和执法阶段(2022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与公安交警积极配合,重点排查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违章违法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对于典型违法违规车辆、驾驶员及运输企业,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打击道路客运车辆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针对性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将“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结合,强化与公安交警、应急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宣传好的做法,曝光不安全驾驶行为反面典型,引导广大群众做文明行车的监督员,大力营造开展“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客运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对企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项整改到位,落实销账式闭环管理,切实保障全市客运行业安全稳定。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度、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每月1日前将上月情况报局安全科,2022年11月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联系人:于伟东
联系电话:18940564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