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处:
现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规划〔202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投资安排省以上资金56603.5万元,其中“以奖代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54495.8万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9后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2107.7万元。请各单位扎实抓好年度计划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任务。《关于转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朝交发〔2022〕12号)同步废止。
一、确保完成任务目标。请按照计划任务安排,抓紧完成招投标等工作,尽早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工期,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任务目标。
二、分解落实养护工程明细。请根据本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额度尽快分解落实项目明细,本次确定的养护工程量指标为必须完成的最低数,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多地安排维修改造工程。请各县(市)区于7月10日和10月20日前,分别将事前和事后备案报市局。
三、加强跟踪调度分析。请加强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度,落实好“七公开”制度,强化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省按时完成投资统计及项目进展调度等工作。
四、保障资金足额到位。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施工进度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对未达到要求的,省将在后续资金安排中,根据相关制度办法核减该地区农村公路资金。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