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市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按照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市局组织修订了《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请市局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遵照执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可参照本细则,制定本部门工作细则。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1日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推进防汛抢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汛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交通系统防汛工作的作用,保证局防汛办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依据《朝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用于规范局防汛办日常工作职责及作为局防指办事机构承担的局防指工作职责,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可依据本细则,制定本部门工作细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局防汛办为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公路处”),主任由市公路处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执法队)、市公路处、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铁建办)、朝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执法队、公路处、铁建办、交投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局防汛办承担局防指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贯彻落实局防指的工作部署,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指挥部工作。拟定防汛相关制度、文件;筹备防汛工作会议;加强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相关部门联络,及时收集掌握汛情、雨情、风情、水情等信息,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并及时发布;跟踪掌握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各级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道路断阻情况、抢险保通情况、公路水路交通情况、人员滞留情况及工作动态等信息;联络铁路和邮政等部门,收集防汛工作信息;及时向局防指汇报,按有关要求向市防指、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报告,根据需要向媒体发布。
第五条 涉及普通公路防汛工作的,由市公路处负责协调各实施;涉及道路(水上)运输的由市执法队负责协调实施;涉及地方铁路的由铁建办负责协调实施;涉及站场的由交投集团负责协调实施。
第三章 汛前准备
第六条 召开防汛相关会议。局防汛办负责局防汛办主任工作会议等材料准备、会议保障、文件印发等工作,配合局相关科室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防指交通保障组会商会议等相关材料准备等工作。
(一)局防汛办主任工作会议
1.会议内容
研究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则修订完善等工作,对防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会议程序
(1)市公路处就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则修订完善等情况进行汇报。
(2)局防汛办主任、副主任提出修改意见,对防汛工作进行部署。
(二)市防指交通保障组会商会议
1.会议内容
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制定落实应对措施。根据市防指指令,会商确定运力保障方案。
2.会议程序
(1)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分析研判防汛形势,提出交通保障组的工作措施;传达市防指调动运力的要求。
(2)交通保障组成员单位领导提出运力保障方案,供各方会商审议。
(3)研究确定高效可行的交通保障组工作措施和运力保障方案。
第七条 市局现场指挥组防汛专项督查。
(一)检查内容
防汛工作方案、预案编制修订情况;防汛重点部位防范工作开展情况;防汛队伍、物资设备等准备情况;在建工程防汛准备工作情况;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急运输车辆保障情况;防汛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情况;防汛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二)工作流程
1.拟订检查方案,报办领导审查后,报局防指副总指挥、总指挥审定,由市局办公室向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出通知。
2.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由市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现场指挥组)赴相关地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检查。
3.汇总各检查组防汛检查工作报告,起草全市防汛检查报告,报局防指领导审阅。起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检查通报,报局防指领导审批,由局办公室下达通报文件,局防汛办监督有关部门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 市领导及市交通运输局检查防汛相关工作。
(一)工作内容
按市领导及市交通运输局检查防汛工作有关要求,作好检查路线规划、检查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流程
1.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初步确定检查项目内容、点位、项目简介、行走路线和时间规划,初拟检查方案,落实检查点现场汇报人员。
2.配合市局办公室起草检查工作的请示,提请市局领导审定,并作好检查期间相关配合工作。
3.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防汛办初拟整改意见,提交,经局领导审定后,由局办公室下达整改意见,局防汛办监督有关部门及地区落实整改措施。
第九条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管理与实施。每年修订《朝阳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方案》和《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办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局防指审定后发布;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每年汛前汇总市局防汛成员单位和全市交通系统上报的防汛工作方案,做好备案工作。
第十条 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演练工作。
(一)工作内容
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市级防汛抢险演练筹备、预演、实演,协调做好演练配合和相关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提升防汛抢险能力。
(二)工作流程
1.督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防汛抢险演练。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地区制定县级防汛抢险演练方案,明确各部门演练任务,报局防汛办领导、局防指领导审定后,向有关部门及地区发出演练通知。
3.组织编制演练脚本,协调各部门做好演练配合工作,协调各部门落实参演人员、参演设备。
4.组织开展演练预演、实演工作。
5.制作演练视频,分发各部门及各地区组织学习收看。
第十一条 强化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与督导,更新相关数据信息。
(一)工作内容
与市防指、气象等部门密切协作,完善公路气象服务综合平台;与市防指交通保障组成员单位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机制,明确相关人员和联系方式;督促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物资、设备及运力保障,加强防汛信息网络建设,更新完善系统建立完善队伍、相关数据。
(二)工作流程
1.局防汛办与市防指、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部门建立密切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公路气象服务综合平台,保证及时准确掌握汛情、雨情、风情和水情等信息。
2.局防汛办协调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各成员单位,整理防汛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编制防汛工作联系手册,建立微信群,保证工作联络便捷高效。
3.督促和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市交投集团,组建归局防指统一指挥调度的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机械化桥和战备钢梁架设队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应急抢险队伍,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物资设备。督促各级交通部门对所辖公路、桥梁及场站等设施进行汛前排查整改,对防汛重点和薄弱部位建立档案。局防汛办收集全市普通公路防汛队伍、物资设备情况及防汛重点和薄弱部位情况,并制作手册。督促和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车辆等运输工具,为紧急抢险救灾提供保障。
第四章 汛期应对
第十二条 防汛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建立防汛值班规章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开展汛期值班工作,检查各部门、各地区防汛值班在岗情况。
(一)值班时间与人员安排
汛期(7月1日一8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同时安排领导带班。特殊天气等重要时段,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并科学部署调配值班力量。
(二)工作职责
1.信息收集。对来函、来电及时处理,收集气象、水情预警信息,对重要预警信息及时转发相关地区,并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2.公文办理。接收交通运输厅、市防指等单位防汛工作文件,及时按公文流程进行处理(工作时间收到的防汛工作文件,由市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向局防指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请示,并将领导指示要求传达防汛办贯彻落实;非工作时间收到的防汛工作文件,由局防汛办提出拟办意见,经局防汛办副主任审核后(特殊重要文件要经局防汛办主任审核),报局防指副总指挥(特殊重要文件要报局防指总指挥),按照领导指示,做好传达并督促落实。
3.工作调度。及时调度各地情况,每岗至少调度一次,及时了解全市实时雨情、水情、汛情及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重点记录各地防汛信息、灾情损失以及交通中断或主动封闭等有关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4.应急处理。接到严重灾损或道路中断等情况报告或市防指下达的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做好记录、报告和跟踪落实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
1.建立完善值班工作职责、工作规程和值班人员工作守则,对值班人员进行宣贯。
2.制定汛期防汛值班安排表,明确每日值班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报局防汛办领导审定,并向有关部门及人员下发防汛值班的通知。
3.局防汛办要安排专门的值班室,印制值班记录本,配置电脑、电话和传真,保持通讯畅通,提供住宿条件,保证24小时值班的需要。
4.值班人员对接收的气象、水文预警信息及市防指等工作文件,及时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班领导确认后,通过企业微信上传文件,并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呈报局防指指挥长阅示,同时等候指示意见。按照领导指示,及时对相关部门进行传达,督察落实情况。
5.值班人员要及时调度各地情况(每岗至少一次,遇有汛情加密调度),掌握各单位值班在岗情况,及时了解各地实时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询问是否收到预警、预报、通知等信息,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填写《值班记录》,对全市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及接打电话情况,传真收发情况,重要文件、电话处理情况等进行认真记录。
6.对发生严重灾损或公路中断(含主动封闭)等突发事件,或收到市防指下达的应急运力调度指令,要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加强动态跟踪,及时了解进行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7.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每一班结束后,及时整理值班记录。工作交接时上一班要交待清楚本班内发生的各类情况及处理结果,对未处理完成的问题要交代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组织指导协调系全市交通运输统开展防汛抢险保通工作。
(一)工作内容
根据气象预报及降雨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作出防汛工作部署,协调局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各地交通部门及时应对,并加强防汛工作保障。
(二)工作流程
1.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及台风信息,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通过信息平台、微信等方式向市局防汛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
2.按照市防指和局防指的要求,及时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下达防汛防台风工作通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市关于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相关单位做好降雨和台风防御工作。
3.组织防汛工作会商。根据防汛形势发展情况,适时召集市防指交通保障组成员单位及局防指防汛成员单位,组织工作会商,分析研判防汛形势,科学研判对交通设施安全及交通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4.落实抢险队伍预警待命制度。局防汛办根据气象预报和市防指工作要求,下发应急集结指令,部署各地相关部门紧急调动应急抢险队伍,限时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并通过应急指挥平台和微信等手段,对队伍集结情况进行核查。
5.部署和指导各地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指挥部工作。遇到灾情严重、地方抢险队伍力量不足时,局防汛办及时向局防指报告,并按照局防指部署和工作要求,调动市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或异地调动各县(市)区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支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应急人员和物资、设备参加抢险和救援行动。
6.普通干线公路出现严重损毁导致交通中断,市局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工作,确定交通疏导分流方案。局防汛办为现场指挥组的同志配备迷彩服、胶鞋、水鞋、救生衣、卫星电话等装备以及必要的疫情防控物品、药品和食物,安排防汛指挥、检查车辆,保障现场指挥组工作需要。
第十四条 防汛运力调度管理。
(一)工作内容
根据汛情发展和市防指工作要求,协调市防指交通保障组成员单位及局防指防汛成员单位,向有关地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二)工作流程
调动应急运输汽车
(1)市防指向交通运输局下达关于道路应急运力调配指令,明确需运输旅客、灾民人员数量,运输应急物资或转运物资的种类、品名、吨位,运输起讫地点,时间要求,运力集结地点及所在地联系人等信息。同时,电话通知局防汛办联络员。
(2)局防汛办按照局防指指令,协调有关单位制定运力保障方案,确定车辆种类、数量、调拨地区、时间要求、路线安排等,并及时向局防指汇报。
(3)局防汛办按照局防指确定的运力保障方案,向相关地县交通运输局发函,下达应急运力调配指令。通行高速公路的,局防汛办向交投集团发函,为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4)相关市交通局按局防汛办指令,立即启动本县应急预案,迅速按要求组织应急保障运力。
(5)相关地区应急保障运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市防指指定的运力集结地点,与当地联系人取得联系,根据当地政府指令开展相关运输工作。同时,及时将运力集结、运输任务完成等情况向上逐级报告至局防汛办。
(6)局防汛办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待所有应急保障运力全部集结到位后,向市防指汇报。
第十五条 灾情统计汇总及信息发布工作。
(一)工作内容
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核实全市交通系统险情、灾情及防汛救灾工作动态,按照国家和我省、市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及时向局防指、市防指、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有关情况。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水情、灾情、抢修进展、恢复通车情况及典型事例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路网运行有关情况,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
(二)工作流程
1.组织市防指交通保障组成员单位和市局防汛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开展险情、灾情及防汛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经局防汛办收集、汇总、分析、核实后,按要求及时向局防指、市防指、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厅报告。
2.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水情、灾情、抢修进展、恢复通车情况及典型事例等情况,向局防指、市防指等单位报送。
3.做好公路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发布工作。及时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服务热线、可变情报板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中断交通情况、恢复抢通情况以及恢复通车前分流路线等情况,为群众出行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章 汛后恢复及总结
第十六条 组织开展水毁工程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普通干线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与交通运输厅有关部门沟通,向国家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灾损抢修保通资金;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对公路水毁情况进行核查,向国家和市财政申请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组织开展水毁工程建设。
(二)工作流程
1.防汛应急保通资金申请与管理。局防汛办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汇报我市公路水毁损失及抢险保通工作情况,及时起草请示文件,提交局防指领导审阅。配合省交通运输厅上报关于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补助灾损抢修保通的请示文件。中央车购税资金下达后,拟定使用初步计划,经市局同意后,组织各地申请资金并做好资金使用和监管。
2.水毁核查与灾后重建。局防汛办及时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防汛指挥部开展水毁情况核查,初步拟定恢复方案,由局防指现场指挥组分赴受灾地区进行水毁工程设施现场核查,制定水毁恢复工程方案,测算工程量和投资,向市局汇报,并积极申请水毁恢复工程补助资金。根据资金情况,配合市局制定水毁恢复工程修复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间。
3.督促受灾地区尽快开展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加强工程管理,定期统计汇总工程进度,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七条 防汛工作总结。收集市防指交通保障组成员单位和局防汛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防汛工作总结,认真总结评估每年防汛抢险工作的经验、教训,收集整理好的做法,进一步提高防汛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起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年度防汛工作总结,报局防指领导审定后,及时向市防指等有关部门报送。
附件1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
| 主任 | : | 华泽峰 市公路处处长 |
| 副主任 | : | 姜 宏 市执法队副队长 任洪忠 市执法队副队长 孟宪东 市公路处副处长 刘 丰 市公路处副处长 刘 岩 市公路处副处长 佟 伟 市铁建办副主任 腾云飞 市交投集团副经理 康国民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业务科长 霍丽淑 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长 祁建勋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长 段文静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
| 成员 | : | 邹广森 市执法队应急保障科长 李旭东 市执法队货运监管执法大队长邱 旭 市执法队客运监管执法大队长张莉丽 市执法队公交监管执法大队负责人周俊臣 市执法队路政监督科长蔡景华 市执法队运政监督科长张 勇 市执法队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李 杰 市公路处工程科长 邱俊博 市公路处养护科长 王 丹 市公路处农建科长 薛宏翔 市公路处农养科长 王国华 市公路处法规科长 任映舟 市铁建办科长 王竞伯 市交投集团安全质量与企业管理部 |
附件2
局防汛办成员工作职责
局防汛办全体成员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收集与传达、工作调度与督查、应急协调与组织等工作,具体组织做好各自负责领域防汛工作。遇有较大汛情,局防汛办成员要到市公路处本部待命,服从统一安排。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内部机构
1.市执法队
(1)协调公路(水上)运输、客运、货运、城市公交等有关部门,掌握相关领域防汛动态信息,及时提供给市公路处,
(2)撰写市防指交通保障组防汛相关工作总结,提供给市公路处。
(3)配合局防汛办,做好运输调度工作。
2.市公路处
(1)负责局防指日常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协调局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贯彻落实局防指的工作安排,部署和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指挥部工作,汇总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防汛工作情况;
(2)起草、修订、上报防汛相关方案、通知、报告等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市防指交通保障组会商会议及防汛办防汛工作会议;
(4)接收上级、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向全系统进行发布;
(5)组织各地应急抢险队伍集结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市级防汛应急演练;
(6)调度、收集各地雨情、汛情、灾情和道路阻断信息以及公路系统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告;
(7)组织协调各单位应急队伍开展公路抢险保通工作;按照局防指部署和工作要求,异地调动各县(市、区)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支援;
(8)协调局防汛办各部门,及时收集、统计市防指交通保障组成员单位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险情、灾情及防汛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定期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发布,按要求及时向局防指、市防指、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9)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防指及协调局防指现场指挥组开展水毁工程设施现场核查,汇总水毁核查情况并向市局汇报;
(10)配合市局制定水毁恢复工程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间,加强工程进度与质量管理,督促受灾地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11)配合市局做好交通运输厅防汛应急保通补助资金和水毁恢复工程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并拟定资金使用初步计划方案;
(12)协调气象部门,完善公路气象服务综合平台;
(13)撰写全市公路部门防汛工作总结,并协调局防汛办各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防汛工作总结,起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年度防汛工作总结,报局防指领导审定后,及时向市防指等有关部门报送。
(14)按照市防指要求,做好信息传达、报送等工作。
3.市铁建办
(1)协调所属县(市)区铁建办及铁路施工单位等部门,掌握相关领域防汛动态,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2)加强对铁路在建项目防汛抢险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按《细则》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其他涉铁防汛协调相关工作。
4.市交投集团
(1)配合市局防汛办开展市级防汛应急演练;
(2)收集、统计市交投集团在建工程的险情、灾情及防汛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报送市公路处养护科;
(3)配合市局防汛办调配运力;
(4)撰写市交投集团防汛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公路处养护科。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