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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发 [2022]38号印发《关于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06 6.7k 阅读 538 点赞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市委2022年“1+3+7”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结合《朝阳市2022年干部作风强化年行动方案》,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懒政、怠政行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交通运输系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面对局机关、局直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以《朝阳市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朝委办发[2014]31号)中明确的问责情形和《朝阳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朝营商办发[2022]1号)明确的工作目标为主要内容,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整治以下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

(一)对上级以及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热衷于做样子、走形式,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效率低下。

(二)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对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薄弱环节不能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不能及时启动,造成资金闲置浪费。

(三)对交通运输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该下放的权力不下放,该取消的审批不取消,该批办、交办的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的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致使工作延误。

(四)对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本部门、本单位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

(五)怕担责任,针对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该决策不决策,该处理不处理,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

(六)对交通运输领域职责范围内的行业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力;对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

(七)对交通运输领域依法依规应办理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敢担当,不抓不管;对履行职责中应予以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

(八)怕得罪人,对直接管辖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或者查处。

(九)工作作风漂浮、好大喜功,经济数据造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

(十)其他交通运输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6月7日-6月19日)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单位、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6月20日-8月31日)

根据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自查自纠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有关职能部门反馈的信息等,局党组将采取约谈、明查暗访、线索调查等方式,对“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将予以追责问责。

(三)健全工作机制(9月1日-11月30日)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及时总结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积极部署,精心组织。要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扎实推进落实。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容,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渠道,收集掌握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办理责任,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三)严肃追责问责。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对“不作为、不担当”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朝阳市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给予处理。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查纠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请局直各单位于 11 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局办公室。

附件:朝阳市交通运输系统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7日

朝阳市交通运输系统 “不作为、不担当”

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祁凤春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荆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  威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丁云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树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赵利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长

      孟庆智   交投集团总经理

      华泽峰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王井林   市铁建办主任

      康国民   局项目资金争取科科长

      祁建勋   局营商环境建设科科长

      王连成   局党办(人事科)主任(科长)

      赵  莹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霍丽淑   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段文静   局办公室主任

于伟东   局安全科三级主任科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