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政策政策

​ 朝交发 [2022] 27号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2022/04/24 1.1w 阅读 240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2022 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立即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最重要的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执法队、市公路处要把大检查工作作为年度首要任务来抓,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大检查工作贯穿全年。要按照 “三管三必须” 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推动各类企业开展拉网,起底式隐患排查整治和行业各类督查检查的有效实施。

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及大检查的各项工作要求。推行本辖区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的全覆盖要求。

三、从即日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行业各类企业(单位)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4月底前完成第一轮排查,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类检查、督查和执法等工作方式,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对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情况请于4月26 目前报送局安全科。

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执法队、市公路处要统筹落实全年安全生产自查和督查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精做好心组织,持续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大检查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1.2022年朝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联系人及方式:于伟东   电话:18940564173

              邮箱: cysjtjaqk@163.com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4日

附件1

2022年朝阳市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2022 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汲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强力治理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深入检查。大检查工作立即启动、贯穿全年,以各级自查和各级督导检查相结合,采取 “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直奔基层一线、查找隐患问题,严格立行立改。要突出一个“严” 字,将安全生产执法与大检查融为一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立即处罚,绝不姑息。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本辖区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局将组织综合、专项等检查组赴各地督导检查。

(二)做到“四查四看”。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情况,看工作作风实与不实;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看责任落地实不实;查安全生产强化年部署推动情况,看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工作措施实与不实;查举一反三、事故教训汲取情况,看“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和风险管控实不实。

(三)注重结果运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三、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本年度市局计划开展综合检查两次,5至6月份完成第一次检查,7 至10月份完成第二次检查。检查由局领导带队,7个县(市)区全覆盖,重点查以下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二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落实以及安全生产体系的建设情况。三是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五是市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2022 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公交、工程建设等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情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以及重特大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二)专项检查。突出专家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反复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实施重点检查。

道路运输:重点查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协同治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推广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

公路运营:重点查公路车辆超限治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进展等公路运行安全情况。

城市公共交通:重点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等情况。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查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及资质挂靠情况,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平安工地”和“红线行动” 专项活动开展、高墩大跨桥梁施工,不良地质条件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交底,安全费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等。

(三)重点时段检查。突出靠前指挥,重点查以下内容:

一是各级领导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情况。二是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情况。三是落实 24 小时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准备待情况。四是在重大会议活动临会期和会议期间,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枢纽等重点场所实施驻场监管情况。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从 2022 年4 月至12 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 (2022 年4月底前完成)

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细化检查内容,提出

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研究解决。

3.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要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4.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在 4月底前完成首轮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将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将本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自查情况于 4 月26日前报送局安全科。

(二)执法检查阶段 (2022年7月底前完成)

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公共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必要时果断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规定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求建立本地区交通运输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加快整改进程。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将执法检查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清单于7月18日前报送局安全科。

(三)巡查督导阶段(2022 年5月份开始,10月底前完成)

市局将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时段检查,深入各地开展督导检查。综合检查由局领导带队,七个县(市)区全覆盖。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和高风险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大检查工作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和综合督导检查,巡查,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将大检查各个环节的文件,档案,台账、清单、执法文书等见证材料分类整理,做好迎检相关准备。

(四)考核评估阶段 (2022 年12月底前完成)

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复核、验收检查发现隐虑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局安全科。

2.局安委会将于12 月底前,对各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2022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大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大检查工作作为年度重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精心组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并要周密部署,加强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举报核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推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格监管执法。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停电、停水、停供火工品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停运的停运;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部门的监管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新媒体等的宣传优势,结合大检查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月工作小结(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向局安全科报送书面总结评估(包括部署推动、主要成效、典型经验、执法处罚、追责问责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