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政策政策

​ 关于对朝阳市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第 12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1/05/11 7.1k 阅读 488 点赞




张宏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锦承铁路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交通运输部门立即与铁路建设单位(锦承扩能改造工程现场指挥部)就建议一事进行协调。

2、锦承扩能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沈阳铁路局,项目日常监管机构为锦承铁路现场指挥部,市铁建办为征拆协调机构。

3、经龙城区铁建办和现场指挥部议定,改路改渠资金到位后马上解决此遗留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签字: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