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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朝阳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号建议的答复

2020/12/09 4.9k 阅读 378 点赞

王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集市占道经营治理建议”(第095号建议)已收悉,很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集市占道经营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此建议,经过认真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骑路市场管理现状及治理成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集贸市场发展速度较快,大多市场随着时代的发展已远远超出了当初的规划和设计规模,加之都靠近公路,由此而造成了骑路市场的形成。

近几年来,为了解决骑路市场问题,交通路政部门结合新农村建设和规范路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等对占道经营进行管理,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活动期间的骑路市场管控,与乡镇政府、公路、市监、交警、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多次开展骑路市场联合治理行动,派执法人员对骑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场地问题,受市场容纳量和停车场地限制,部分商户贪图利益占路经营,骑路市场问题极易出现反弹,每逢集日,占路摆摊交易、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杂物随便抛弃,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道路安全畅通,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积极协调、源头治理。积极主动与沿线乡镇、村、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协调,对场地局限、路面停车严重的市场进行统一科学规划,利用农村公路集市周边闲置土地重新选址,将集市就近搬迁或者设置停车场,确保骑路市场彻底根治。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春季路域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将骑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主要内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亲临一线,路政执法队责任到人。

3、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由路政执法部门牵头,与沿线乡镇、村、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行动,认真开展综合治理,采取宣导、整治、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综合执法长效机制,做到逢集必管,取缔占道经营摊位,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制止物品、垃圾在路面上随意丢弃、抛洒现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防止反弹。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贯彻《公路法》、《辽宁省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工作,主要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宣讲、在集市显眼位置设立宣传牌等形式,以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文明停车的自觉性。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