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朝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朝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 防风险、保稳定”为主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严格的监管手段、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厉的执法处罚、严肃的问责追责,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清剿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国庆节期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情况;《朝阳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 关于推进朝阳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遏制重特大事故情况;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2. 以道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企业为重点,覆盖其他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交通运输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法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等。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4.强化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情况。
三、整治主要内容
1.道路运输。加强对客运货运企业检查,强化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考核,证照发放等环节管控;加强对“两客一危”、公共汽车等重点车辆检查,落实卫星定位等物防技防措施;加大对道路客货运输,特别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把营运车辆、人员上岗关和动态监控关,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公路保畅。加强道路防范极端天气工作,对各类公路特别是公路交通枢纽、桥隧、长陡下坡路段,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安全基础设施维护,设立标志标示和警示。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及时做好公路清障、公路水毁抢通保通等工作。扎实推进路警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加大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对涉路工程和公路桥梁、隧道安全区的监管,保障和维护公路路网安全畅通。
3.工程建设。要突出桥梁隧道施工作业,强化施工作业的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等措施,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赶抢工期。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工作落实,市局成立朝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祁凤春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郭威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协调、调度。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百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五、时间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8月10日开始到2020年11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8月10日—20日)。各县 (市 )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分别研究制定百日整治具体工作措施或实施方案,结合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以及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企业自查及督查检查阶段。(8月21日—10月31日 )。按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风险自辨自评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各县 (市 )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汛期、国庆期间组织督查或专项检查。市局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各县 (市 )区 、各部门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整改提高和工作总结阶段。(11月1日一11月20日 )。各县 (市 )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各项工作并向市局安全科报送百日整治开展情况,市局将统一汇总后向市安委会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县 (市 )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精心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确定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通过强化工作部署、跟踪监督、奖惩激励,扎实开展好百日整治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 (市 )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有效利用监管网格化等手段,积极运用“ 双随机、一公开”、突击检查、互检互查等方法,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抽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督查检查问题台账,跟踪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和问题逐个销号。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企业或协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直至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坚决取缔关闭。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县 (市 )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对部署不及时、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敢于问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厉打击,对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或反复出现的要严肃处罚,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四)加强社会监督。各县 (市 )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深查原因,严肃整改,及时回复,有效消除隐患、化解矛盾。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 )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在8月27日之前将百日整治工作方案、11月10日之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安全科,9月8日、10月9日前报送1次工作进展情况和隐患清单(附件1),重要信息、典型案例随时报送。市局将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市安委会。
联系人:高树峰,曹鲲鹏 联系电话:2614760
电子信箱cysjtjaqk@163.com
附件1
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时间:
序号 | 单位(部位) | 隐患和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或责任人 | 是否整改 到位 |
注:各单位按职责,排查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定期跟进整改情况,直至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