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凌客专外部环境隐患整治
所需资金的请示
市政府:
2020年4月3日,王明玉副省长组织召开朝凌客专项目建设调度会议,要求由朝阳市政府负责,于2020年4月5日至6月5日间完成朝凌客专项目外部隐患整治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铁建处召开会议,按照王明玉副省长“朝凌客专辽宁段在建设过程,要把外部环境问题列入其中,落实属地责任,达到目前全省外部环境整治标准要求。省交通厅铁建处与省铁路公司负责组织落实”的批示精神,研究落实朝凌客专外部隐患整治工作。
二、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京沈客专辽宁有限公司(哈大客专公司)、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市区两级铁建办共同现场排查确认的调查结果,我市境内朝凌客专外部环境隐患存量共236处,其中北票市45处、双塔区143处、龙城区48处。
目前,朝阳市已基本完成外部环境隐患的核量工作,已具备整治实施的条件。
三、整治所需资金情况
按照我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去年辽宁省外部环境隐患整治实施办法,经测算,朝凌客专(朝阳段)外部环境隐患整治所需资金约为5000万元。
根据2020年4月3日副省长王明玉主持召开的朝凌客专项目调度会会议纪要内容,“相关整治费用省市按照8:2比例分担,省出资按照征地拆迁费用原渠道出资,市出资由市政府自筹,相关费用经各方认定后计入各铁路项目总投资”的指示要求,需我市承担的整治费用约为1000万元。
请市政府筹集外部环境隐患整治所需专项资金,以加快推进整治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020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