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
PPP项目融资有关情况的请示
市政府:
为加快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融资进度,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实施机构和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批复》(朝政[2017]104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朝政[2018]94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项目合同的批复》(朝政[2020]25号),依据2019年9月22日召开的第25期常务会议纪要,为满足融资机构省农发行为高铁项目召开贷审会的必要条件,恳请市政府对以下四个内容给予批复:
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合同(附件1)已于2020年3月12日正式签署完成。
朝阳智达交通枢纽有限公司在(PPP)项目合同约定下以应收账款质押为本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三、本项目进入18年运营期后,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拨付款时间与贷款还本付息时间存在空档期,参考银行提供的还本付息清单,将每年已经批准列支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先行支付朝阳智达交通枢纽有限公司,用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需要完成部分调整已满足项目的需要。《实施方案调整说明》(附件2)附后。
妥否,请批复。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胡 泉 联系电话:150408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