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政策政策

(文件已废止)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意见

2013/03/25 1.2w 阅读 7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微信图片_20210806134130.jpg

为切实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效益为主线,以农机农艺融合为途径,以提高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和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畜牧业、林果业机械化为重点,加快培育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完善农机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农机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各地根据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监管。

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以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为重点,促进农机农艺有效结合,由种植业向设施农业、畜牧业等领域拓展,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创新农机服务形式,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适应现代农业对农机装备需求。

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加大对农机购置、试验、示范、推广、使用和农机工业的财政、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3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分别比“十一五”末期增加50万千瓦和3.4个百分点。农业机械化科技应用水平、机械化作业范围、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机数量稳步增长,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为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工作重点

(一)以保护性耕作和玉米机收为重点,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把发展农机化示范区作为发展农机化的主要组织形式和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攻方向,坚持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推动农机化示范区快速发展。重点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的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和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在7个县(市)区选择玉米种植集中连片的部分乡(镇),分别建立1个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其中,5个县(市)每个示范区规划面积不少于1万亩,到2015年末,示范区面积达到20万亩;两个区每个示范区规划面积不少于0.5万亩, 到2015年末示范区面积达到5万亩。在5个县(市)各建立1个0.5万亩以上、两个区各建立一个0.2 万亩以上全秸秆覆盖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到2015年末,5个县(市)各发展一个1万亩以上全秸秆覆盖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区,两个区各发展一个0.5万亩以上全秸秆覆盖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区。

(二)推进百万亩玉米膜下滴灌耕作机械化建设。引进、推广适应性强、工作效率高、性能好的覆膜、铺带、喷药、精量播种一体机,培训技术熟练的农机手,全力保障全市到2015年发展150万亩玉米膜下滴灌的专用播种机械配套;引进、研发、试验、示范从农田回收农膜、滴灌带的技术装备;积极探索以农机合作社为载体,农民以土地入股的玉米膜下滴灌种植规模化、合作化经营管理方式。

(三)推进设施农业机械化建设。重点强化示范推广、推进科技创新,全力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一是常规生产环节上实现档次提升。在卷帘、耕整地、植保等机械化方面进一步优化机型,合理配备,提高作业效率、作业质量,提升安全水平。二是在蔬菜育苗、蔬菜直播、喷滴灌、施肥等机械化方面推广普及。三是在水肥一体化技术装备、蔬菜移栽、除草、邦蔓、落秧、放风、采收、废弃物处理、设施覆盖物更新更换等机械化方面,加快相关技术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四是延伸环节上实现同步发展。在蔬菜清洗、分选、分级、包装、保鲜、冷藏运输等机械化方面力求同步发展。在5个县(市)分别各建立3个、两区各建1个千亩以上连片设施农业示范区,以带动周边地区设施农业生产向全程机械化发展。

(四)推进畜牧业养殖机械化建设。推进畜牧业养殖机械化配套工程建设。重点推进规模化健康养殖饲料自动供给、粪便清除等设施配套,规模大型成套化饲料加工设备,畜产品安全优质初加工设施与成套设备,牧草及农作物秸秆收贮与加工利用,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设施设备。到2015年末,实现畜牧业个别繁重环节机械化向综合机械化过渡。

(五)优化农业机械化装备结构。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重点向购置收获机械倾斜。围绕全市400万亩玉米机收难点,以滴灌节水农业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引进、改制、购置玉米收获机,稳步提高全市机械化水平。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玉米滴灌节水工程实现玉米全程机械化。全市大田机械化收获水平由目前17%提高到30%。

(六)推进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要加快培育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示范大户,将推进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通过地方财政配套加大农机合作社购机补贴额度,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探索新形势下的农机经营体制,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重点培育发展五类经营模式:一是农机大户领办型;二是企业投资型;三是跨区作业为主型;四是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型;五是农机技术骨干带动型。结社形式由松散型向紧凑型发展,培育发展农机固定资产在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200户。每年重点扶持建设5 个标准化农机示范合作社和12个农机示范大户。

(七)加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和农机人员培训。通过岗位培训、技能培训、阳光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农机系统在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利用县(市)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建设管理、技术、作业服务三支保障有力的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机手。全市每年培训农机管理人员600人次,培训农机维修人员600人次,农机操作手9000人次。到2015年末培训农机管理人员3000人次,农机维修人员3000人次,农机操作手36000人次,培训面力争实现100%。

(八)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以创建“平安农机”为目标的农机安全示范活动,不断创新创建形式,扩大创建规模,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严格履行农机部门的管理职责,重点提高“三率”(拖拉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治理农机事故。加强补贴机具质量安全监管,维护购机者的合法权益。到2015年末,拖拉机“三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不发生重特大路外伤亡事故。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力度,将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预算,重点支持玉米机械化收获、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深松、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科学、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提高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方便农民购机和企业销售。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规定,依法依规对生产企业、经销商的生产质量和售后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各类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满足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做好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对重点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实行贴息贷款购机。在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鼓励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为购机农民提供担保。石油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保障农业机械化作业用油供应。

(四)大力支持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将基层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机耕道路、区域农机维修服务中心、节水及排灌和抗旱设施等建设纳入相应规划,与规划内其他项目同步实施。在规划、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和维修间,改善农机保养条件。将农机流通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规范农机维修、农机配件、农机销售市场。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农业机械化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要切实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行政推动、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明确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指导,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做好服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资金,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落实农机相关专项资金。财政、发展改革、水利、林业、畜牧、公安、金融、石油、质监、工商、税务、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三)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有效措施,充实工作力量,层层组织发动,及时督促检查,全力做好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同时,各地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严防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机构。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确保现有农机管理机构稳定,不弱化、不减员,抓好县、乡两级农机队伍建设,配备相应人员,配备专业人员从事农机工作。

(五)严格考核。将农机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制定量化的考核细则,确保农机示范区建设、设施农业机械化、玉米全程机械化、合作社发展、农机安全、经费保障等项工作落到实处。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