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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三项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

2010/10/22 7.6k 阅读 143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健康的一项民生工程。今年,市政府就医改重点工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妇孕中期免费超声筛查和农村待孕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工作目标,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达到500元,补助受益率达到90%;农村孕妇孕中期免费超声筛查率达到80%;农村孕妇叶酸服用率达到80%。9月下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进行了工作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辽委发[2009]15号)的部署,2009年8月,我市启动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2010年1月和4月,分别启动实施了农村待孕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农村孕妇孕中期超声筛查项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建立了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制定科学的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督导检查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同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落实项目资金及项目启动经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成立了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县、乡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实施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三项妇幼卫生项目。截止到2010年8月底,项目工作具体进展情况为: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全市共补助农村孕产妇19130人,补助金额为949.97万元,补助受益率88.45%,喀左县、北票市、朝阳县、建平县位居前列。

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已补助对象配套资金情况:北票市、朝阳县、建平县、开发区同级财政全部配套;喀左县和双塔区同级财政部分配套,其余配套资金将于近期拨付到位;凌源市、龙城区同级财政没有配套。一些县(市)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在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的情况下,自筹资金执行项目,为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凌源市第一人民医院,目前已经垫付资金一百余万元。

(二)农村孕妇孕中期免费超声筛查项目

全市共免费超声筛查3540人,筛查率57.49%其中,喀左县完成工作指标,北票市接近指标,其余县(市)区筛查率距离指标要求差距较大。

各县(市)区免费超声筛查定点机构采取了很多措施,努力提高筛查率。北票市对于路程较远的孕妇实行电话预约,提高了筛查效率;建平县针对北部偏远地区,定期带人带设备进行移动筛查,尽量方便孕妇;双塔区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弥补设备到位较晚的缺陷,设备到位后立即投入使用。但此项工作受时限和地域的限制,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目前,全市免费超声筛查率不容乐观。

(三)农村待孕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全市共向9329名农村待孕妇女投服了叶酸,叶酸服用率52.61%,各县(市)区总体工作进展较慢,全市叶酸服用率较低,全市仅龙城区完成了工作指标,其它县(市)区服用率不足60%,距离项目年度目标差距较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尤其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是保障项目工作实施的第一要素,资金到位,项目工作才能实施。2009年至201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市按照337元/人安排了项目补助资金,是全省的最高标准,其余163元/人的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市财政局的规定全部由县(市)区配套。

目前,该项目已经运行一年多时间,个别县级财政没有配套资金,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垫付资金压力较大,一些县(市)区补助材料已经审核完成,但由于没有资金而不能对百姓进行发放补助,补助受益率明显受到影响。个别县(市)区限价标准和基本服务项目执行不到位,与新农合报销衔接存在问题,补助标准未达到500元,凌源市一级助产机构补助标准仅为380元。

(二)部分项目指标距离年度指标差距较大,一些县(市)区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配套经费和受益率个别县(市)区不达标;大部分农村孕妇免费超声筛查率较低;农村待孕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不达标。

(三)项目工作宣传广度、深度需进一步提高

农民作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的对象,自身思想认识程度较低,对于政府的惠民政策理解不高,而各县(市)区政策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宣传方式方法过于简单,部分农民不理解,不配合。

(四)统计指标中的基础数据明显不符合常态

统计报表是衡量工作实施情况的第一标准,指标完成情况也是通过报表数据来体现的。目前,一些县(市)区为确保指标完成,将一些基础数据上报的过低,明显不符合常态,这些数据上报到省和国家后,将会对我市的数据提出异议,不会对我市指标完成情况认可。各县(市)区农业活产数、农村孕妇数较往年相比明显过低,不符合逻辑关系,这也将影响明年省级以上资金的拨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工作指标

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克服困难,深入宣传发动,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尤其是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县(市)区,要切实加快实施进度,使广大农民得到最大受益。在未完成规定筛查任务的单位,一律不得用省级配备的彩超提供收费检查服务。

(二)部门协作,切实做好资金落实

2010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项目资金已经下达,各县(市)区要保证资金足额配套、及时下拨。要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达到500元。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安排工作经费。

(三)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数据收集、分析和使用,确保数据科学、准确

各地要准确收集和上报项目服务对象的基数、服务人数、服务效果等项目实施情况的数据,准确掌握本县(市)区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为项目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