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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医保发〔2023〕31号关于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政策解读

2023/08/30 8.4k 阅读 130 点赞

为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实现全民参保、应保尽保,根据省医保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朝医保发〔2023〕31号),现针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2024年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档内脱贫人口,重残人员(一、二级),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80元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60%(228元)给予资助。具有多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资助。

二、缴费期

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缴费期内缴费的,按相关规定在待遇等待期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解读单位: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李雪飞

解读电话:0421-2791805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相关文件:朝医保发〔2023〕31号关于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