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辽宁省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第二批)》、《朝阳市、县两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第一批》评选认定工作
按照省民政、文旅、住建三厅开展《辽宁省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第二批)》推荐评选认定工作要求,为传承我市优秀地名文化,进一步加强朝阳市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助力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市民政局已联合市文旅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我市开展《辽宁省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第二批)》、《朝阳市、县两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第一批》评选认定工作方案,高质量共同完成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摸底、调查、评选、论证、认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