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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发〔2023〕92号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7/27 3.7k 阅读 520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辽交安委发【2023】8号)和《朝阳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朝安委明电【2023】7号)文件要求,市局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1日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辽交安委发【2023】8号)和《朝阳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朝安委明电【2023】7号)要求,在扎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全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辨识评估各类安全风险,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落实落细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提升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初结束,结合全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清零”阶段工作任务一并开展。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道路运输领域。长途客运,重点排查驾驶员驾驶行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运行路线安全风险隐患。严格实施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线路退出市场。旅游包车,重点排查包车运行线路上景区道路、地形、气候等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查处包车未备案运行、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运行等违规行为。重型载货汽车,重点围绕轮胎脱落、制动失效、转向系统失控、爆胎等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车辆故障,严格运输装备技术管理,严防车辆“带病”运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严禁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的罐车运输危险货物。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及电子运单等手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控。

2.城市客运领域。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重点排查车辆通行跨河桥隧、临崖路段防护风险隐患。

3.公路运营领域。重点排查在役危桥危隧垮塌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在役危桥危隧检查、监测,及时实施加固改造。加强防汛风险分析评估,密切跟踪汛情动态,避免因桥梁垮塌造成人员伤亡。违法超限超载和大件运输,重点排查大件运输车辆不办证“黑跑”、“大车小证”等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4.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公路桥隧工程施工,重点排查工程施工穿越不良地质区域安全隐患,紧盯桥梁挂篮、移动模架、满堂支架,大型围堰、架桥机、龙门吊、塔吊安全隐患整治。

5.季节性、特殊时段风险防范。强化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准备,重点排查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施工驻地等防抗台风、暴雨、暑期高温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狠抓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安全风险防范,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实施驻点监管,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6.燃气安全领域。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排查工作部署,突出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运输环节,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整治从事燃气运输(特别是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未开展运输车辆定期自检自查;未建立实施企业隐患排查整治、车辆运行动态监控、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燃气道路运输等行为。

7.消防安全领域。紧盯交通枢纽、重要桥隧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客运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消防设施设备不好用、消防通道不畅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设置户外牌匾、广告牌等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客运车辆、城市公交等重要点位火灾防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设施配备,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督导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市局将成立1个综合督导组,结合全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清零”阶段工作任务和本次专项整治排查行动的要求,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一)督查组成员

组  长:高树峰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于伟东  市局安全质量监督科科长

组  员:罗汉文  市局安全质量监督科科员

栗  岩  市执法队应急保障科

张  颖  市事务服务中心公路养护科

(二)督查内容

1.对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管理部门层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是否对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明确落实措施;是否建立健全了信息直达企业工作机制,将专项行动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是否组织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倒查问责等工作机制;是否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进行宣传解读并开展了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企业层面:企业是否知道专项行动主要内容、阶段任务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知道并落实“五带头”内容;企业是否已经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包括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制定任务分工或工作清单、建立台账等);企业是否针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企业是否针对外包外租作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企业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或计划开展)预案演练;企业是否存在自查未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2.对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要求,深入基层一线,选取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进行延伸督导检查,通过查看内业资料等形式,了解活动部署及开展情况。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明查暗访,重点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检查。每检查一家单位(企业),都要及时形成检查问题隐患清单,与被检查单位沟通交换意见,并负责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点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

2.抓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做好工作统筹,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既要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又要全面辨识安全风险,不放过一处隐患和问题。

3.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执法队要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精准执法、联合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敢于动真碰硬,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执法少和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执法“宽松软虚”问题。

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各单位于8月31日上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单列为一部分)至市局安全科。

联系人:于伟东    联系电话:261476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