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解决群众反映朝阳市客运出租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运营秩序,现将《朝阳市区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5日
朝阳市区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出租行业市场秩序,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推进出租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质增效,给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市局研究决定,开展朝阳市区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联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辽宁省出租客运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提升出租汽车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经营,提升行业文明服务能力,促进客运出租行业安全、规范、有序发展。
二、重点任务
1.规范车辆场站营运秩序。加强对高铁站、客运站、机场等场站客流集散地的出租汽车运营秩序规范化管理,规范出租车在指定区域停车候客,服从调度、按序排队、顺序走车,查处违反规定离开驾驶座位招揽乘客、在非指定区域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市执法队道路运输综合监管执法大队
2.规范巡游出租车经营行为。依法惩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拒载、议价、途中甩客、固定线路营运、异地营运、故意绕道行驶、不按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等侵害乘客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市执法队道路运输综合监管执法大队
3.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严格落实举报投诉处置制度,对12345、12328电话投诉件、民心网和上级主管部门转办的涉及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案件,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投诉或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责任部门:市执法队指挥调度中心、市执法队道路运输综合监管执法大队、市执法队出租监管执法大队
4.加强车容车貌管理。规范车容车貌及驾驶室内卫生管理,杜绝巡游出租车车辆标志和服务卡不规范、车容车貌不整、车内卫生脏乱差现象。规范出租汽车外观及装备,确保车辆外观装备保持齐全有效。倡导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杜绝行车时不系安全带、打手机、吸烟、吃食物等行为。
责任部门:市执法队出租监管执法大队、市执法队道路运输综合监管执法大队
5.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打击在出租车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组织者和牵头者。治理客运站、高铁站、医院等交通枢纽区域的非法营运车辆。坚决杜绝非出租汽车设置出租汽车顶灯、待租、计程计价设备和喷涂出租汽车颜色标志灯行为。严查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
责任部门:市执法队道路运输综合监管执法大队
6.严查私调计价设备行为。严查私调计价设备、私自更换计价器、违规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市执法队道路运输综合监管执法大队
三、工作举措
1.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充分利用朝阳日报、朝阳新闻、交通广播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让媒体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形成群众参与共治的社会氛围。要对违法违规车辆和非法营运行为及时曝光,对出租汽车行业好人好事及时报道,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面能量,不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形象。
2.落实源头管理。通过召开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网约车平台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督教育管理。印发《致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封信》,告知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引导其规范运营。加大网约车平台管理力度,及时清理不合规车辆和人员。
3.提升服务水平。与高铁站停车场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高铁站外设施设备,优化出租车行驶路线、待客停靠区域和群众用车位置,更好地为出租车和乘客提供优质服务。组织调研出租车视频监控、轨迹定位、机打发票计价器等信息化监管设备推广使用,提高监管效能,更加高效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4.集中执法力量。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对高铁站、客运站、机场及医院等重点旅客集散地的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的规范化管理,采取驻点检查、集中攻坚、错时执法等方式,重拳出击,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5.加强执法联动。联合交通公安分局和高铁站派出所常态化开展驻点执法,整治“喊客”、“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联合开展路面执法,加大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出租车的治理力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出租车计价器违法改装、使用、超期检定等行为的联合执法检查,大力开展协查、联查,形成执法合力,坚决予以严管惩罚。
6.加强社会监督。推广12328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营运和出租行业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受理。对各类投诉举报平台转发的市民投诉件,及时进行调查,一经核实,依法惩治。落实执法结果公示制度,依托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示出租车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6月20日开始,至2023年10月8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6月20日至27日)
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在客流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发放出租车乘车“温馨提示卡”等方式,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告知出租车常见违法违规情况和投诉举报方法,引导教育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及时投诉举报违法违规出租车线索,共同维护市辖区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28日至9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工作时间检查与非工作时间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等实施整治,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出租客运市场整治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8日)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客运出租市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对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突出典型”,在本行业领域内进行表彰和奖励,弘扬行业正能量。
五、工作要求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市局成立朝阳市区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详见附件)
2.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充分认识到出租汽车市场整治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事。要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解决执法各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服务好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推动客运出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密切配合,高效开展
要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做好人员、业务的有效衔接和充分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营造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要按照“事前调查取证、事发现场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相关执法人员要配齐配好录音、录像等必要的执法取证装备,保障执法监控、取证工作合理合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5.落实责任,强化督导
要严格落实责任,严禁“走过场”。对推诿扯皮、无故旷工或“出工不出力”的工作人员严格实施问责。通过督查督导,切实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朝阳市区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安海江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荆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井林 市执法队队长
成 员:祁建勋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贾鹏飞 市执法队政策法规科科长
冯迎春 市执法队出租监管执法大队负责人
管建国 市执法队运输综合监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胡志鸿 市执法队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市执法队出租监管执法大队负责人冯迎春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过程中各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和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