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朝阳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实现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好坚实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全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每月不少于1学时。
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交通运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第一
一责任职责清单,充分发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认真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县(市)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调研和考核力度,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严格落实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民事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招标采购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运行。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严把审核审查关口,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行业发展。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净源”2023专项行动,清理不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的政策措施。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结合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抄送的复议案件情况,指导下级各机构改进各项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五)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统一市、县两级共有行政审批职权服务要素。全面落实行政职权清单化管理要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工作,逐步扩大承诺制的适用范围,力争更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夯实并联审批、多规合一等改革措施。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加快打造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升级版”。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在守信践诺上见真章,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做好中介机构脱钩后的管理工作。推进货运物流降本增效,规范涉企收费,深化“一单制”试点,强化道路危货运输电子运单应用,协同推进农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群众出行服务,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定制客运、小型包车和旅游通勤专线等出行服务模式,依法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为长途司机提供优质经济实惠的休息服务。
责任部门:运输专班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巩固并深化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面推广应用“三类九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研究推动涉企审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手续实行“项目管家”服务。开展大件运输主通道规划和建设,加强大件运输审批服务和通行保障,建立大件重点企业名单,进一步深化大件运输预约服务。按照“只提交一次材料”要求,全面梳理整合审批材料要件,提升企业办事创业便利度。
责任部门:审批专班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八)规范优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监管事项职责,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制定涉企检查计划,实现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探索网约车监管新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研究梳理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推动建立部门、地区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九)全面整改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开展省委巡视反馈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存在差距整改,确保“万件清理”台账问题有效解决,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发挥12328热线平台、投诉举报等营商环境诉求渠道作用,聚焦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破坏交通运输营商环境顽疾。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直各单位
三、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十)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边界,确保下级各机构运转统一规范、顺畅高效。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指导意见,推动跨区域执法、重大案件查处等制度完善。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一)加速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培训计划,择优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培训、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参与全省交通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比武活动和行政执法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协助省厅建立行政执法业务骨干人才库,对入库人员持续跟踪培养。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二)扩大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调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包容免罚监管适用清单,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为行政执法提供规范。完善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推动执法装备更新和基层执法站所外观统一和执法人员换装工作,全面加强“四基四化”建设。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三)扎实推动执法为民。开展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解决道路运输客运违法经营、出租汽车非法经营、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秩序乱等交通运输领域“老大难”问题。推动调整市治超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落实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治超工作要点,调整完善治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优化调整全市公路超限检测站点,构建治超工作新格局。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四)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巩固市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成果,修订优化全市执法评议考核标准,切跟踪执法领域负面舆情事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约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五)丰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交通法治建设。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说理式执法和以案释法,在行政执法、公益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做好“12.4”国家宪法日、路政宣传月、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活动月等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六)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按照《朝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采取定期学法、会前学法等适宜方式,组织宪法、民法典全员学习,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基本知识考试制度,检验学习效果。结合行业实际和执法现实需要,开展《公路法》《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每名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60学时,提高执法法治意识、用法能力。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