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3〕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二批)共安排我市省以上资金17853.7万元,均为“以奖代补”投资,其中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15693万元,危桥改造工程1005.6万元,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55.1万元,请各单位按照投资计划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1.做好资金和项目分解落实。请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分解落实和事前、事后备案。建设改造工程应在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安排项目。其中规划库内项目须从《农村公路建设三年项目库》选取;奖补激励部分实施规划库内、外项目均可,但须满足四级以上公路标准,路线里程原则上不得低于0.3公里。
2.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请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计划任务安排,抓紧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招投标等工作,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工期。进一步加强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度,落实好“七公开”制度,强化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建设改造任务目标。
3.强化专项资金保障。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施工进度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对未达到要求的,省将在后续资金安排中根据相关制度办法核减地区农村公路资金。
4.梳理“一事一议”农村公路项目。为完成“以奖代补”考核目标,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应统尽统,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与本级财政部门尽快对接,对“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中符合公路标准和使用功能的项目纳入公路投资统计,通过“以奖代补”系统按月完成工程进展等数据填报工作。此外,水利、农业等其它部门实施的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也应参照“一事一议”要求应统尽统。
附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