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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2023〕63号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4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5/17 1.7w 阅读 119 点赞

丁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朝阳市城区之间高速口互通免费的建议”收悉,我们将此提案建议转至高速公路朝阳分公司,按照的回函现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省高速公路货车车(轴)型收费和部分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19】1364号规定,通行朝阳公司管段城区车辆需要正常收取车辆通行费。提案中关于在朝阳市城区之间高速口互通免费的建议,朝阳高速运营公司没有权限对相关费用进行减免,需要省级文件和政策支持,并且需要统一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速公路朝阳分公司将会把此提案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加强沟通协调,力争能在政策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

领导签字: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