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
按照《转发<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朝安委办发【2022】12号)和《朝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局定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公告制度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有奖举报公示牌,公告牌由企业按照公告牌样式制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负责督促落实。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适用范围。督促指导辖区内“两客一危”交通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公路工程施工工地全面建立公告牌制度,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鼓励支持行业内其他企业主动落实公告制度。其中,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辖区的“两客一危”交通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公路工程施工工地;双塔区、龙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工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双塔区、龙城区“两客一危”交通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双塔区、龙城区国省干线公路工施工工地。
(二)公告牌内容。见附件,各县(市)区举报部门为本级交通运输局,市直举报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市直举报电话12328)。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受理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督促企业制作相应的公告牌模板。
(三)制作规格。公告牌在制作上可灵活采用纸张、塑料、金属、高分子材料等各类材质。尺寸不得小于1.2米,宽0.8米。推荐背景采用蓝色底板,文字颜色采用白色或黄色。
(四)张贴位置。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选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原则上,客运站候车厅、各有关企业单位宣传栏、车间门口、员工集体宿舍、重大危险源处都要分别设置。其中,客运站必须在场站设置,公路工程项目在施工项目工地设置。
三、强化宣传发动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向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入宣传有奖举报公告制度的作用意义,通过宣传打消举报人的顾虑、鼓励举报人及时查找发现身边事故隐患,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通过官网、官方公众号、主流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公告制度,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
四、认真核查办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信息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第一时间组织办理、核查、经查属实的,要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在开展安全生产大裣查及日常执法检查等活动时,要将企业落实有奖举报公告制度情况一并纳入检查内容,并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监督检查重点。市局将适时对公告制度落实情况和属地行业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公布情况组织督导检查。
附件: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参考样式)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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