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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发 [2021]119号关于对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予以奖励的决定

2021/07/19 1.3w 阅读 368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中组发 [2020]1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朝组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积极担当作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2020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奖励,名单如下:

高树峰,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

段文静,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

霍丽淑,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嘉奖;

马  伶,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嘉奖。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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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