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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发 [2021]118号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的整改报告

2021/07/18 3.3k 阅读 242 点赞


市审计局:

2021年3月29日至5月15日,审计组对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朝审投报[2021]11号),我单位对《审计报告》所涉及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相关要件附后):

一是关于绿色交通专项资金494万元结转超过2年情况,我局已经向市财政局说明相关情况,市财政局已经于2月28日将此项资金收回;

二是关于支付工程款未取得发票1880万元情况,2020年我局支付朝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880万元,其中用于城市候车亭180万元,道路恢复工程1700万元。截止到目前城市候车亭180万元发票(由工程方开具发票到交投集团子公司)已经全部完成归集,道路恢复工程已归集600万元发票,预计剩余1100万元发票将于8月中旬前全部归集完毕;

三是关于应收未收路面恢复费12528077元情况,经与辽宁西北供水有限公司沟通,目前我局已经将剩余未收恢复费收据开出,预计资金将于8月中旬前全部拨付至我局;

四是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7361.69元情况,我局和执法队已经于5月份将应缴利息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五是关于新购入资产51100元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情况,执法队已经于5月14日将新购入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

六是关于大额支付现金163200元情况,我市财政局于2020年3月27日将217万帮扶资金预拨到我局,我局于2020年3月31日将213.65万元全部拨付到市直企业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精神,帮扶资金要求5个工作日内全部拨付到相关企业,其中公交公司163200元,由于公交公司账户被封,为将政策和资金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我局采取现金支付方式拨付至公交公司。我局承诺以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七是关于其他应关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执法队协调北票市公安局、北票市人民法院尽快办理北票市交通执法服务中心项目竣工决算事宜,并在竣工决算办理完成后相应转入资产。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