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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交发 [2021] 63号关于转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2021/04/14 1.8w 阅读 491 点赞


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

现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1〕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第二批)安排省以上资金600万元,全部为燃油税资金,主要安排示范地区奖补资金。一是凌源市、建平县等2个“四好农村公路”省级示范县奖补资金各200万元,共计400万元;二是北票市东官营镇、凌源市松岭子镇、朝阳县贾家店农场、建平县八家农场等4个“四好农村公路”省级示范乡镇奖补资金各50万元,共计200万元。

请你们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创建标准(修订)>的通知》(辽交发展发〔2018〕23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四好农村公路”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发展发〔2019〕313号)有关要求,确保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等生产建设性支出,并在10月20日前将使用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