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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国道京沈线(王贵芝店至西大营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1/04/11 2.6k 阅读 281 点赞




朝阳市国道京沈线(王贵芝店至西大营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朝阳市国道京沈线(王贵芝店至西大营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交发展建养 【2021】157号批准。招标人为朝阳市公路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国道京沈线朝阳市龙城区境内。路线起于王贵芝店 (与朝阳县交界处 ),终于西大营子 ,起讫桩号K468+991-K494+624,全长25.633公里。沿线原有桥梁643.24米/15座,其中拆除重建桥梁6座,其余桥梁维修利用。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面、桥涵、排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工期:2021年 4 月30日开工至2021年 10月31日竣工,共计184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质量要求:达到验收优良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A类”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包能力。

2.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以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职称评定表)并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在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8 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担任1项类似本工程一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附职称评定表)并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在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 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担任1项类似本工程一级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师1名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道路专业或公路专业)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8 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三项类似本工程一级公路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其中至少一项为单项合同额6500万以上的类似本工程一级公路工程业绩。(以上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所在地官方网站中标结果截图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为准)

4.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上年度(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其中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2019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2亿元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信用中介机构出具的AAA级信用报告(并附网上查询截图)。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第75号)中被评定为A级以上(含A级)。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6.投标人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人员、业绩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管理系统中信息完全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 22 日13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五楼开标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13时30分

4.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

2.领取地点: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4月8 日至2021年 4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单位法人代表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携带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核验后,获取招标文件。(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存档备用)

3.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律采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nsggz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朝阳市交通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     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号

联系人:王永鹏

电话:0421-35529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