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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 朝交发〔2021〕57号关于转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转发<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2021/04/06 9.0k 阅读 113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辽交运发〔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并于5月14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朝阳市公安局                  朝阳市商务局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